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洪軍 胡語桐)年近古稀之人拒絕還款,稱要賠償其青春損失?近日,慈利縣人民法院通津鋪人民法庭對一起存在戀愛關系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進行了庭前調解,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xié)議。
“我和她相親時就告訴她了,我年紀大了還沒有子女,必須要生孩子才繼續(xù)處,處了這么久因為不愿意生孩子要分手,我不會還錢,必須賠償我的青春損失!”黎某某氣憤地說道?!拔乙采狭四昙o,必須要調理才能生,他并不關心我的身體狀況,和他沒辦法溝通,錢是借的必須還!”朱某某也有不滿,雙方互不讓步使得本案陷入僵局。
經媒人介紹,五十四歲的原告朱某某與六十七歲的被告黎某某相識。初次見面被告黎某某便提出自己的想法與夙愿,奔著生育孩子的目的來交朋友,原告朱某某亦表示認同,達成共識后,雙方便以戀人的關系持續(xù)發(fā)展。交往期間,雙方曾發(fā)生多筆經濟往來,其中原告朱某某通過微信為被告黎某某借款20000元。然而,經過長時間交往后,原告朱某某并未與被告黎某某達成關于生育子女的一致要求,兩人便一拍兩散。分手后,原告朱某某便對給被告黎某某的轉賬進行了催討,被告黎某某則以原告朱某某浪費自己的青春為由拒絕返還。
為此,法官遂采取“面對面”交流、“背靠背”調解、“一對一”溝通的方式,將雙方當事人通知至法庭進行庭前調解?!盎橐隹刹皇且粓鼋灰籽剑橐鲎杂?,生育也是自由的,黎某某你要尊重朱某某的想法,而朱某某你也要坦誠表達你的意思。既然你們能夠相處這么久,我相信互相還是有感情的,不念當初念舊時,希望你們還是能夠相互理解……”。經承辦法官多次耐心的溝通,于法、于情、于理向雙方進行了勸導,雙方最終做出了讓步,達成了退還部分款項的調解協(xié)議并當場履行。
慈利法院在著力解決基層矛盾,化解糾紛,維護公序良俗和良好社會秩序上取得了顯著的成效。始終堅持把訴源治理工作挺在前方,充分發(fā)揮將糾紛化解在法院大門之外的積極作用。
法官亦在此提醒:如今農村相親現象頻發(fā),無論是托人牽線搭橋還是通過網絡交友,都應當堅守法律的底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亦不得借婚姻索取財物,自覺維護公序良俗。只有相互尊重、相互幫助、坦誠相待,才能促成一段美好姻緣。
責編:王輝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