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釋法】教育費用變“賭資”?一教師被判刑
2025-04-14 16:47:25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周萌 | 作者:張晨 任惠 | 點擊量:16921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張晨 任惠)
師者,傳道授業(yè)解惑也。但是有些老師卻利用學生和家長的信任,將收取的考試費、學費用于賭博揮霍。近日,常德市鼎城區(qū)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職務侵占罪案件。
被告人朱某某系某民辦學校教師。2023年3月至4月,朱某某利用擔任班主任的職務便利,以代收考試費的名義通過微信收取了5名學生的考試費共計4600元。2024年4月至6月,朱某某利用擔任班主任的職務便利,以預收2024年下學期學費為由,通過微信聯(lián)系學生家長,收取31名學生學費共計91300元,并將本應交給學校的上述款項全部用于賭博機賭博、揮霍一空。學校發(fā)現(xiàn)后向公安機關報案,朱某某被抓獲歸案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并自愿認罪認罰。
鼎城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朱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職務之便,侵占本單位財物,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構成職務侵占罪。被告人朱某某被抓獲歸案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系坦白,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寬處理。
法官提醒,廉潔從業(yè)是每個勞動者的基本從業(yè)準則和規(guī)范,教師承擔傳道授業(yè)、立德樹人的職責,更應恪守職業(yè)道德,杜絕僥幸心理。朱某某為滿足一己私欲,利用學生及家長的信任,將本應上交學校的教育經(jīng)費據(jù)為己有,不僅給學校財產(chǎn)造成損失,影響正常教學活動,而且嚴重背離教師職業(yè)道德,損害教師群體形象。
責編:周萌
一審:周芝華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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